郑子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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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责任年龄再成焦点话题 专家建议:引入“恶意补足年龄”规则
有刑法学专家建议引入“恶意补足年龄”规则,即“如果有证据证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下限的低龄未成年人,实施犯罪时出于恶意,能够辨别是非善恶,则应推定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,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有刑法学专家建议引入“恶意补足年龄”规则,即“如果有证据证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下限的低龄未成年人,实施犯罪时出于恶意,能够辨别是非善恶,则应推定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,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