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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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商看错型号索赔“退一赔三”,法院:报价与市价相当,交易有效!
现如今,二手商品交易日益活跃,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。近日,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回收商以“看走眼”“报错价”为由要求撤销合同的案件,认定回收商在交易中负有审慎检验的基本义务,在报价未明显偏离市场价的情况下,因自身过失导致的价格误判,不能成为撤销合同或要求赔偿的正当理由,依法维护了合同守约方的合法权益,也通过具体案例提醒经营者要注意规范核验、诚信缔约。

